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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顧失智母遭背叛!「違規罰單」驚見小三抱緊緊…渣夫挨告判賠40萬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12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 記者 吳泊萱 台中報導
台中婦搬回娘家照顧失智母,丈夫竟在外偷吃小三,被拍違規罰單成鐵證。(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劉姓女子與林姓丈夫結褵20多年,期間搬回娘家照顧罹患失智症的母親,不料丈夫竟在外偷吃小三,還把人帶回家中同居。劉女先是在返家時撞見二人同房,接著又看到違規罰單,二人騎機車雙載環抱,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林男及小三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劉姓女子於1998年3月與林姓丈夫登記結婚,雙方迄今尚未離婚。期間劉女因母親罹患失智症無法自理,只能返回娘家照顧母親,丈夫則獨自留在住處,劉女不定時會回家打掃,夫妻雖未同居,但仍保持密切往來,感情圓滿和諧。

去年1月,劉女帶著兩個女兒回家時,卻發現丈夫與一名劉姓女子睡在一起,且屋內還有女子衣物及日常用品,顯見丈夫與對方已同居一段時間。經劉女追問,丈夫坦承與對方交往並發生關係。

同年5月,劉女返家拿東西時,又發現一張違規罰單,罰單照片拍下劉姓小三坐在機車後座環抱丈夫,二人在東窗事發後,仍維持親密互動長達半年之久,根本毫無悔意。劉女認為二人嚴重踐踏婚姻及其配偶權,憤而對二人提告,並求償精神撫慰金80萬元。

林男則辯稱,他已經56歲,生活作息顛倒,工作壓力大,有性功能障礙,不可能發生性關係。而且劉女沒有幫他生兒子,也同意他去外面找女子生兒子,他才按照提議去做,且劉女已搬回娘家5年,未履行同居義務,還疑似在外有其他交往對象。

法官認為林男並未提出事證,相關說法都是毫無憑據的主觀臆測,無法作為證據,且林男及小三確實侵害劉女配偶權,考量雙方侵害手段與情節,以及學經歷、工作、平均收入等背景資料後,判處林男及小三應賠償劉女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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