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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搶劫+性侵未遂遭判無期!化名「李海莫」藏村落近10年見警喊本名大驚

TVBS

更新於 2022年01月21日04:52 • 發布於 2022年01月21日04:52 • 吳宇雅 高志宏
圖/TVBS
圖/TVBS

從北部逃到東部、藏了10年終於落網了!一名57歲的李姓男子,民國79年接連犯下搶劫、闖民宅性侵未遂等罪,遭判無期徒刑定讞,102年被通緝,隨後他化名「李海莫」躲到花蓮豐濱鄉的偏遠村落,沒有親友、只跟一名女性友人同住,警方接獲線報19號埋伏在住家附近,他嚇了一大跳,錯愕警方怎麼會追到鄉下地方來,最後乖乖認罪,結束近10年逃亡日子。

員警vs.李姓通緝犯:「縣警局這是你吧?花蓮縣警局嗎?李先生嗎,是是。」

儘管照片裡的他跟現在有點落差,但聽到員警叫出這幾年來,從沒被喊過的本名只能認了。

員警vs.李姓通緝犯:「因為你有一些資料我們要跟你處理,好沒問題,那我現在進來沒問題,沒問題,啊你的證件勒,欸…幫我把包包給我一下,我證件在皮夾裡面。」

似乎知道自己這一去短時間內恐怕回不了家,還把狗狗們安置好沒有反抗就跟回警局,因為這名57歲的李姓男子,其實是一名通緝犯逃亡了將近10年。

花蓮縣警局保安隊長鄭金龍:「他一臉錯愕,覺得我們隊上的同仁,為什麼會跑到這麼鄉下的地方去查緝他。」

民國79年25歲的他,4月時在台北市假車禍真搶劫得手3萬多元,同年5月他闖入民宅搶金飾,還把女屋主綁起來企圖性侵未遂,這兩起案件民國八十年依照已經廢止的,治盜匪條例無期徒刑定讞,102年被通緝他化名「李海莫」,躲到花蓮種菜打零工維生。

他就跟女性友人,就住在豐濱鄉這偏僻的小村落,直到19日下午終於落網。

花蓮縣警局保安隊長鄭金龍:「他會特別去注意如果有警方在路檢,他可能就會去閃,那生病我們就不知道,他有沒有用別人的去使用,沒有重大疾病他不可能去醫院。」

同住女性友人對於他的過去一頭霧水,鄰居們也都很訝異,畢竟在他們眼中李海莫很正常就是個低調的人,從年輕逃到頭髮斑白,這個年得在牢裡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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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

  • 裕晨🥝
    79年犯案102年才通輯。 這什麼鬼
    2022年01月21日23:56
  • 布小斯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79年的案子要到102才通緝?政府是無能嗎?難怪說台灣是鬼島⋯⋯法官是恐龍政府是垃圾
    2022年01月22日00:44
  • 大朱
    現在的判刑跟以前比真的差有夠多,這種犯案現在應該5到10年吧。
    2022年01月22日00:41
  • 安|閔
    大人說摸手就是強姦 又沒被姦到 就算了
    2022年01月22日00:25
  • Tencki
    79年102年之間在幹嘛,抓不到這個人嗎?也讓他逃了23年,加通緝10年。整整31年。還滿會逃的。
    2022年01月22日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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