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高雄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涉貪收賄1725萬! 高院二審改判15年10月

CTWANT

更新於 03月27日04:13 • 發布於 03月27日04:12 • 莊于萱
高雄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涉貪收賄1725萬! 高院二審改判15年10月
高雄市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之機會,收取廠商賄款1725萬餘元,高院改判15年10月,褫奪公權6年。(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原名白樣.伊斯理鍛),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之機會,被控收取廠商賄款1725萬餘元,27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其處15年10月有期徒刑,比一審判決減少2年2月,但褫奪公權6年,並保留上訴權。

判決指出,吳牧群於2018年當選第三屆區長後,在就職前的12月間,利用督管區公所公共工程之機會,收受陳姓包商的60萬元賄款,並將賄款放在競選總部辦公室冰箱內,隔一段時間再回頭開冰箱拿取,雙方以「不會終止工程契約」為交易條件。

吳牧群就任後,透過多種手段向特定廠商索取賄款,包括「內定得標廠商」、「洩漏底價協助特定廠商得標」等,涉案金額達1725萬餘元。

一審判決中,吳牧群被認定犯下貪污罪等多項罪行,判處18年有期徒刑,吳牧群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高雄高分院。

高院審理後認為其收取回扣等罪行均有明確證據支持,一審對於吳牧群的犯行及量刑沒有錯誤,因此對於原判決的部分予以維持,但對於吳牧群在紐西蘭考察時向廠商要求贊助旅費6萬元一事,認為證據不足,改判此部分無罪,27日改判15年10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8

  • 慶鈞
    一個區長權限那麼大,貪污不分黨派阿!抓多點,判重點
    03月27日14:30
  • Mr.梁
    最討厭政治人物歪哥。
    03月27日23:16
  • 林台月
    原住民已經被教得很民主化,應該說完全被同化了,貪污不輸本地人,區區區長能夠處處索錢貪污,胃口也很不小,現在看什麽外來本地人,外來人,原住民都已經一個樣,還要給原住民特別照顧嗎?每個月要給好多的補助,補到腦液外流,逮到官位也是大大的貪污,一點都不客氣。
    03月28日00:10
  • 高雄前那瑪夏區長吳牧群涉貪收賄1725萬! 高院二審改判15年10月…… 此時此刻刋這新聞 你們是在嚇藍白二黨嗎
    03月27日14:08
  • 素卿
    區長不是都高雄市政府指派嗎?
    03月28日03:14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