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小企業銀行8日發布重訊指出,檢調單位當天至公司搜索,其中董事長劉佩真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11日做對此案做二點說明,一、本案非金管會所移送;二、已收到臺企銀所做的重大偶發事件通報,依規定,2月18日前要向金管會函報詳細資料。
不過,侯立洋指出,臺企銀2月8日遭檢調搜索的原因與詳細內容,基於偵查不公開,因此目前無法說明,至於臺企銀必須在通報後7日內函報詳細資料,金管會再依法辦理,是否會再去金檢,要再看銀行所提報的資料,是否涉及業務面而定。
臺灣企銀在2月8日公告,檢調單位8日至公司搜索調查,公司依法配合調查程序。據悉,新北地檢署已證實8日由企業金融組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到臺企銀等地搜索,其餘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
市場傳出,檢方帶回臺企銀董事長劉佩真與一名職員,複訊後諭知劉佩真50萬元交保,另一名職員則獲諭知10萬元交保,此案朝「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偵辦。
臺企銀指出,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但因偵查不公開,因此無法說明相關內容,將依法配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