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針對「創意私房」案件,從今年6月起發動2波偵查行動,逮獲在台洗錢及製造影像主嫌及買等116人,其中101人為買家,遍布各行各業,其中包含公職人員等,全案依法偵辦。
刑事局指出,網路論壇「創意私房」由網路暱稱「老馬」所架設,在台主要由30歲張姓男子、34歲朱姓男子負責提供付費會員以匯款方式儲值購買論壇代幣,再以地下匯兌之方式將不法利益轉匯給「老馬」。
刑事局表示,6月12日執行第一波搜索,逮獲主嫌張姓、朱姓男子共12人,包含上游處理不法金流2人及製作影片浮水印助理1人(兼賣家),中游兒少性影像賣家5人及下游持有兒少性影像之買家4人。
檢警並於7月16日至7月19日執行第二波行動,共搜索104人,持有兒少性影像買家101人,拘提其中拍攝、製造兒少性影像2人、散佈兒少性影像1人,據了解,其中包含公職人員、教師及警察等各行各業人士。
另外共查獲不法利益新臺幣96萬、港幣4,300以及人民幣6,000元;合計不法利益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另查扣手機20支、電腦9臺、點鈔機1臺、存摺27本、金融卡、銀聯卡共40張、記憶卡硬碟11組、偷拍用攝影機3組、雲端硬碟證物共450G等相關證物。
刑事局表示,「創意私房」有多筆帳號有販售兒少性影像之嫌,該論壇雖架設於境外網站 ,然相關買家及賣家均為台籍人士,3波行動在全國共17各縣市一舉查獲「創意私房」犯罪集團。
其中主嫌張男及拍攝製造兒少性影像之共犯陳男等2人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覊押獲准,並查扣不法所得共計新臺幣100萬元以上。另外拍攝及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一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買家的部分則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一項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留言 415
安
HOT
不要用碼啦,不要臉幹嘛給臉
07月31日04:09
Lin
HOT
高知識份子,
不代表有高道德!
07月31日04:09
Chen Ji
HOT
不太可能這麼少人吧
07月31日04:09
JC
看起來人模人樣
結果是個死變態
07月31日04:09
柏恩Bourne
竟然是有頭有臉的職業...可怕的蘿莉控😱
07月31日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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