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6日因涉嫌貪污遭桃園地檢署聲押,下午由桃園地方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檢方對此提出抗告。對於法院的裁定理由,媒體人黃揚明提出質疑,認為其中一段話相當奇怪,引發各界熱議。
桃園地院在新聞稿中寫道,鄭文燦在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於2018年8月交還,難認這部分有掩飾或隱匿的犯罪情節,因此認為無犯罪嫌疑,羈押聲請應予駁回。
「本案之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之久,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認無羈押之必要。」黃揚明在臉書發文質疑,為什麼發生這麼久了、有監聽及蒐證照片,但賴總統上任後才啟動?
對此,網友們也嘲諷,「說個笑話,台灣檢調司法獨立」、「問題不在可以壓這案子七年,而是還有多少人的案子被壓著」、「因為怕他2028出來,先下手為強」、「蔡規賴不隨」、「太子奪嫡激烈,真主上位,當然要肅清隱患」。
留言 37
彰
HOT
綠油油貪污果然是留言少,今天如果是在野黨,試問1450及側翼會放過嗎?立法院眾委員還不整頓無作為NCC嗎?
07月07日02:57
Joe 劉
賤綠司法...
07月07日01:52
Yushu
抓去關
07月07日01:41
茂 茂
呵呵呵,有夠無恥的貪污犯。
07月07日02:37
羅玉土
奇怪l45o怎麼禁聲了一個屁都不敢放爛黨可以改成貪污黨或是鬧事黨人民現在看淸楚了嗎你們選出來的爛黨
07月07日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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