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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何志偉挨批「引進黑道」、「惡魔」! 向莊瑞雄、王世堅求償600萬下場曝

太報

更新於 06月25日07:28 • 發布於 06月25日06:44 • 侯柏青
王世堅(右)在黨內初選時被媒體要求與何志偉(左)握手。資料照。廖瑞祥攝
王世堅(右)在黨內初選時被媒體要求與何志偉(左)握手。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去年痛罵時任立委何志偉「下三濫」、「很假」、「很多黑道根本是何志偉家族引進民進黨的」等;當時與何志偉競逐黨內提名的時任市議員王世堅則在黨部大罵「我信賴但是不信邪」,還在里長辦公室轟何「惡魔」。何志偉對兩人提告各求償300萬元,但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何志偉當時是立委,屬於政治人物,負有更高的容忍義務,考量兩人均是善意發表評論未侵害名譽權,今天均判決免賠。可上訴。

何志偉指出,在民進黨去年的黨內初選期間,莊瑞雄在4/17在大同區鄰江里里長陳豊祥的辦公室,罵他「可恥」、「下三濫」字眼公開辱罵原告;莊另在4/18於陳豊祥辦公室公然表示「為什麼何志偉在立法院沒人緣,因為他很假」、「老共只要對台灣威嚇,所有立法院立委112位都敢講,只有他不敢說。」此外,莊瑞雄4/19又在立法院公開發表,「很多黑道根本是何志偉家族引進民進黨的」、「沒資格在那邊扯黑道,黨內不知有多少立委想開除何志偉。」

何志偉認為,王世堅3/20也在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公開汙衊他,王世堅當時說,「我信賴但是不信邪」。他認為,王世堅的「賴」是暗指賴清德,「邪」是暗指他;此外,王世堅也在4/19於里長陳豊祥的辦公室,公然用「惡魔」形容他。

何志偉不滿名譽權遭侵害,向法院提告,請求莊瑞雄、王世堅各賠償他300萬元。

莊瑞雄為現任立委。資料照。廖瑞祥攝
莊瑞雄為現任立委。資料照。廖瑞祥攝
王世堅在初選中出線,成功選上立委。資料照。陳品佑攝
王世堅在初選中出線,成功選上立委。資料照。陳品佑攝

士院認定,莊瑞雄指的「競選手法可恥或下三濫」言論,是以何志偉曾發表黑道進入民進黨選務決策的論述框架,認定何志偉在黨內初選時也是採取此相同論述框架的競選手法,因而對此發表評論。由於主要事實相符,考量何志偉當時是立委,屬於政治人物,本來就比一般人有更高的容忍義務,因此沒有侵權問題。

至於莊瑞雄說的「沒人緣、很假」等言論,這是在描述何志偉擔任立委是否有令人折服的參選理念以及對於外來威嚇的態度,進而表達出來的政治意見,該評論關乎公益,何志偉也須負擔更高的容忍義務。而莊瑞雄發表「黑道」的說法,是基於媒體報導民進黨台北市黨部評委前召集人趙映光之子趙介佑涉及詐欺、毒品罪,以及媒體報導趙介佑是由何志偉陣營引薦進入民進黨等論述,莊瑞雄有理由相信是真實的,他因而善意發表言論,並非不法侵害何志偉的名譽權。

至於王世堅部分,他雖說「我信賴但是不信邪」,但士院認為,不能認定王世堅說的「邪」就是指何志偉;王世堅提到的「惡魔」言論,是基於何志偉曾發表黑道進入民進黨選務系統的論述框架,當時黨內初選時有人以梗圖言論攻擊他,且檢調受理王世堅提告後,尚未有調查結果,因此,王世堅懷疑梗圖言論是何志偉陣營發動的競選手法,並非毫無根據。

士院認為,何志偉當時是立委,屬政治人物,並參與民進黨初選,因此在相關的政治行動所受到的評論,比一般人有更高的容忍義務,王世堅罵他惡魔,雖然讓他不舒服,可以仍然是善意發表評論,不具違法性。

士院綜合以上理由考量,今天判決莊瑞雄、王世堅不須賠償,全案可上訴。

前立委何志偉現在官拜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品佑攝
前立委何志偉現在官拜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品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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