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大亨」郭哲敏去年8月才從泰國遣返回台,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早就發現,檢方2022年搜索前夕曾二度縱放郭哲敏出境。監察院今(15)日通過糾正法務部、新北地檢署,指法務部未建立妥適的拘票管制機制、新北地檢署疏於監督所屬檢察官行使強制處分權。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拘票監管機制將責成台灣高等檢察署管控。
蔡清祥表示,有關監察院提案糾正的部分,黃錦秋與王涂芝的部分,已經在懲戒法院審理中,會按照審理結果處理,第二是拘票的監管機制問題,會責成台高檢就實務上應如何進行,做有效的控管,並做進一步研議。
監察院先前指出,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出入「88會館」接受無償招待。王涂芝偵辦郭哲敏洗錢案時,簽發拘票拘提被告,明知移民署4次通報郭哲敏入出國訊息,卻指示放行,致郭哲敏潛逃國外,且每次郭通關後,皆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監察院4月9日彈劾黃錦秋、王涂芝,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今天接著指出,法務部未建立妥適的拘票管制機制,新北檢也疏於監督所屬檢察官行使強制處分權,對兩機關提出糾正。
據了解,郭哲敏第一次出境是2022年10月18日,飛往美國,同月23日返台,又於同月26日再次出境,飛往新加波。新北地檢署是在2022年11月2日搜索,郭哲敏第二次出境後就沒有回來,另名共犯林秉文,檢察官訊問不到30分鐘,以300萬元交保,其餘共犯皆聲押獲准。
留言 2
勳
因為都是「自己人」,縱放有何過錯?
05月15日11:09
吳明展
裝病裝傻都可以保外就醫在外面為所欲為⋯⋯要搞大家一起來搞的概念?
05月15日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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