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退休軍公教「調薪」4% 方案正式通過!為什麼要調高、有多少人受惠?

經理人月刊

更新於 03月01日08:59 • 發布於 03月01日06:00 • 經理人用戶成長中心

行政院 2 月 29 日函請考試院會同核定公告,有關國防部、教育部建議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軍教人員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 4% 案,正式通過生效。

經過這次調整,軍公教受惠總人數約 52 萬餘人,預估每年政府預算支出 64.72 億元、退撫基金支出45.27 億元,合計約 109.99 億元。

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 5%,為法定調整條件

人事總處表示,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退休(伍)軍教人員定期退撫(除)給與,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 5% 時」應予調整,或「至少每 4 年」應予檢討。

符合上述法定條件時,應由軍公教退撫主管機關組成專業評估小組,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等 3 項法定因子後,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報請行政院、考試院會同核定公告。

過去即有調整先例,今年度調整亦遵循法定條件發生

根據國防部、教育部擬調整方案指出,軍公教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機制,過去在 111 年 7 月 1 日已公告調整 2%,依規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應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重新起算。

由於行政院主計總處 113 年發布之 111 年至 112 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已超過 5%,符合法定啟動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之條件。因此,國防部、銓敘部及教育部循法定程序共同成立專業評估小組,並在 113 年 1 月 23 日召開會議,取得軍公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除)給與給付金額之調整幅度,採一致性調整 4% 之共識,並以 112 年 12 月 31 日(含當日)以前生效之退撫(除)案件為調整之適用對象,報請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核定公告,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總處

延伸閱讀

政府發開工紅包!二月年後 16 筆補貼入帳,「這一天」最多人領、入帳近兩萬
勞工依現行法律規定,可以要求雇主一次提撥退休金嗎?大法官作出裁示
加入《經理人》LINE好友,每天學習商管新知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