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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助翁茂鍾社會勞動「爽差」還能批公文!盧秀燕愛將陳子敬重判休職6月

太報

更新於 05月28日14:20 • 發布於 05月28日14:18 • 侯柏青
懲戒法院。廖瑞祥攝
懲戒法院。廖瑞祥攝

已退休的前台中市副市長陳子敬2021年擔任台南市警局局長時,同年10月就「預知」到涉及佳和炒股案判刑定讞的台南富商翁茂鍾會到台南官田分駐所服社會勞動,暗示時任副所長楊博賢關照翁,事後翁果然「佔涼缺」,遲到早退都沒差,還能大搖大擺批公文。懲戒法院認定,陳子敬未報備就收受14件以上襯衫及4瓶補品,今天判他休職6月,其他官警因罹於時效免議。可上訴。

陳子敬曾在總統賴清德任台南市長期間擔任市警局長,他2016年退休時,賴清德因為他曾拿下多次治安民調滿意度全台第一而表揚他,陳子敬退休後沒多久,轉投盧秀燕陣營接任台中市副市長,直到2022年底才正式退休。

懲戒法院認定,翁茂鍾因佳和炒股案在2011年10月24日判刑1年定讞,台北地檢署囑託台南地檢署執行,時任南檢檢察長周章欽交代時任主任觀護人韓國一將他安插到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勞動服務2196小時。

更厲害的是,陳子敬在檢方還未核發指揮書前,就神準預知到老友翁茂鍾會被檢方安排到官田分駐所,同年12月15、16日,適逢母喪的他,趁時任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到他位於台中大甲住處設置的靈堂上香時,在客廳告訴楊博賢,「警友會的翁茂鍾理事長過一陣子會到官田分駐所執行社會勞動,他過去對警察幫忙很多。」暗示他要特別關照老朋友。

在長官授意下,楊博賢雖然知道翁茂鍾平時出勤情況異常、未實際執行社會勞動業務,而且有大量遲到早退等情況下,仍恣意放水,不實登載、簽名或蓋章在工作日誌及執行手冊上,協助翁茂鍾蒙混完成社會勞動。陳子敬從2006年到2015年間也收下翁茂鍾14件襯衫,另在2015年間收受「四君子」補品4瓶,完全未向政風單位登錄,足以影響警察公正廉潔之形象。

同案遭調查的還有時任南檢主任觀護人韓國一、時任官田分駐所正副所長陳宏平及楊博賢。

懲戒法院認定,韓國一在檢察長周章欽(判罰俸1年確定)電話交代翁茂鐘一事後,雖然知道禁止指定勞動服務地點,且依照翁的資料應該媒合他到台南市中西區的執行機關,卻違規指示佐理觀護員潘女按照翁茂鍾的意願處理。離譜的是,韓國一更打電話給負責查核的佐理觀護員林女確認翁茂鍾是否確實安排到官田分駐所。林女怕失去工作,不但對官田分駐所警員的放水行為視而不見,居然還要求翁茂鍾要起身拿清潔工具表演清掃,供她拍照存證,假裝翁茂鍾有執行社會勞動。

至於楊博賢的部分,他明知官田分駐所有工友每天清掃,仍任由翁茂鍾亂填社會勞動時間及日期,他則指示知情的值班警察在督導欄位上簽名蓋章等,再把不實工作日誌交給負責督導的林女。

而時任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則是在2012年1月5日把督導管理翁茂鍾的責任指定楊博賢負責,他不當分配業務並疏於督導楊博賢、林忠信等10名警員,導致他們大肆放水卻毫無作為,上下交相賊的模式,不但讓警察背負偽造文書官司,還發生翁茂鍾在分駐所還能批改公文等離譜情事。

懲戒法院指出,陳子敬違失行為有懲戒必要,而且未逾10年的懲戒權時效,因此判他休職6月;至於韓國一、楊博賢及陳宏平部分也被認定有違失,應該懲戒「降一級或降兩級改敘」,但審酌他們已經超過5年追懲時效,只能判免議。全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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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

  • 這也要說是盧媽 真是垃圾新聞
    05月29日05:52
  • 林阿恩
    怎樣看他都是賴清德的愛將,而且事發時是在賴清德任內不是嗎?跟盧有何關係???
    05月29日05:41
  • 彬的啦!
    還是高雄前副市長強⋯旗山豪宅完全沒事⋯陳菊妳說對吧?
    05月29日08:17
  • 🍁楚楚🍁
    鷹犬而已,何來警察?
    05月29日04:27
  • 劉桑
    警界的髒,永遠別洗乾淨。
    05月28日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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