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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指控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利用「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收賄500萬元,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並求處12年重刑。今(30)日桃園地院召開第二次準備程序庭,鄭本人堅持否認犯案,其律師團則提出4點主張,強調鄭在本案中無受賄犯意,質疑檢方僅採信廖姓父子供詞,卻不提對鄭有利的證詞,憑個人臆測、混淆事實的客觀性來辦案,表現非常不專業。
鄭文燦的委任律師指出,公訴人起訴主張被告與行賄人間存在的職務上行為的對價關係,自始客觀不存在,鄭文燦在本案中並無受賄犯意,也無收賄行為,更無所謂配合的職務上行為。
律師團認為,檢察官採信證詞有所偏頗,約談幾十人包含公務人員,卻只採信詐欺犯廖家父子及部分不利鄭文燦的證詞,完全不提超過九成五以上對鄭有利的證詞,可見檢察官已有個人定見,並非依照事實辦案。
律師團表示,檢察官利用先後記載的矛盾及引用錯誤的都市計畫流程,羅列犯罪事實,並非依照事實與正確資訊為依據;直指檢察官依照個人臆測或主觀判斷,混淆事實的客觀性來辦案,是非常不專業的表現。
留言 5
宏
不會啊~非常專業,不然你家阿燦現在還被羈押在看守所內,哪容得你交保?
2024年12月31日08:38
......
開羈押庭需要全程直播
2024年12月31日05:06
Jerry Lin
一定沒事,只要拉下皇帝備位寶座就好。賴皇沒那麼毒辣
2024年12月30日15:01
ℜen♘♞
啊金流都查到了
不然五百萬是excel 生出來的嗎?
2024年12月30日12:22
Oliver Liu
把鄭律師團的話直接套用給北檢吧,好像也行得通
2024年12月30日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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