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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櫃買通過法規 創新板公司有望「市轉櫃」

工商時報

發布於 02月19日04:16 • 鄭郁平

衡酌我國資本市場蓬勃發展,櫃買中心上櫃主板、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一般板及創新板各具特色,為提供企業於掛牌後得以選擇市場特性較為合適之交易所,櫃買中心已於18日通過相關法規,開放於證交所一般板及創新板上市之公司,符合申請上櫃條件者亦得申請上櫃。

為活化股市動能,證交所今年1月6日調降投資門檻,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採行一般板交易制度,然根據數據統計,19家創新板今年來日均量僅4家超過百張,流動性仍偏低;另創新板公司資本額僅7家符合申請上市實收資本額6億元規定,均成為部分中小型公司考量是否續留集中市場的重點。

櫃買中心副總經理李淑暖指出,目前已有部分創新板公司表達市轉櫃之意願,相關公司仍在多方評估中,後續尚須待董事會程序進行決議,櫃買市場為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平台,流動性亦佳,可提供公司良好能見度,期待今年有望見到相關公司啟動市轉櫃,希望可創造公司在不同資本市場板塊自由流動的機會。

有鑑於過去市場僅有「櫃轉市」制度,櫃買中心今年順勢推出「市轉櫃」機制,未來在證交所掛牌的上市一般板、及創新板上市的公司只要符合上櫃條件,即可向櫃買中心申請轉上櫃。

「市轉櫃機制」原則參照現行「櫃轉市機制」,包括豁免登錄興櫃6個月、審查程序原則上採書面審查而無須實地查核或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並於收文日起1個月內召開內部審查會議審議,經審議通過者提請董事會核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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