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有價」時代來臨!臺灣碳權交易所(碳交所)7 日於高雄舉行揭牌營運典禮。在全球追求淨零的趨勢下,台灣也在 2023 年 2 月公布《氣候變遷因應法》,將 2050 年淨零排放目標正式入法。
台灣總統蔡英文出席揭碑典禮表示,減碳已經是台灣產業在競爭中要面對的重大議題,碳權交易所的設置,為企業帶來經濟的效果和減碳的誘因,促進相關人才的發展,帶動綠色的循環。
針對 3 種目標對象設立碳權交易機制,驅動企業自主減碳
臺灣證券交易所暨臺灣碳權交易所董事長林修銘表示,碳定價(Carbon Pricing,意即為溫室氣體排放當量制定一個價格,以「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作為計價單位)已成為國際普遍採納的碳成本管理工具。
當溫室氣體被課徵一定的價格,就能驅動企業積極減碳,假設某企業今年減碳目標為 500 公噸,它減了 600 公噸,就能將多出來的 100 公噸以碳交易市場的碳價,例如每噸 10 美元,轉售給其他有減碳需求的企業,而獲得減碳效益,激勵他們持續投入減碳行動。
林修銘強調,碳交所主要以服務有減碳需求的法人為主,對象包含:參與 RE100(全球再生能源倡議)或供應鏈要求碳中和承諾的企業、未來受政府課徵碳費及受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影響的業者,以及擴廠時,受環境影響評估要求,而需要減碳的企業。
初步階段以一級市場、意即法人互相買賣碳權為主,不會讓碳權成為金融商品,像是股票等有價證券,在次級市場上供民眾或法人交易。
碳權交易的 3 種類型,「外加性」是企業取得碳權的重點
碳權交易依據法人對碳權需求的不同,分為 3 種交易類型:自願減量額度交易、增量抵換交易,以及國際碳權買賣。其中,自願減量額度交易、增量抵換交易屬於國內碳權交易。
「自願減量」 是指企業跟環保署申請一個減碳專案,如果企業達成減碳目標,比方說某企業 2023 年承諾減去 500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多減了 100 公噸,這 100 公噸可作為碳權交易。
但是,企業提出的減碳目標需要能夠被測量,而且具有外加性。外加性指的是,企業取得的碳權必須是「額外」的減碳行為,比方說研發固碳技術,如果是法律強制要求或有助於降低成本的減碳行為,像是更換節能設備,就缺乏外加性。
「增量抵換」 則是根據環保署的《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企業開發 50 公頃以上園區、擴建工廠時,必須在環評階段針對增量開發產生的溫室其體,提出抵換(減量)計畫,方法包括使用再生能源、更換節能機具、油車換電動車等。目前企業是透過環保署的碳抵換平台,來認證自己的碳抵換作為,未來這個平台會移至碳交所。
「國際碳權買賣」 則是碳交所會攜手具公信力的國際認證機構,提供國際碳權給有減碳需求的企業購買,抵換碳排額度,幫助他們達成減碳目標。
國際碳權買賣今年上路,國內須待《氣候變遷因應法》子法通過
台灣的碳權交易何時會上路?林修銘表示,「國際碳權買賣」會比較快實施,目前碳交所 9 月會跟核發碳權的國際機構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 GS)簽約,最快會在今年底上架碳權供企業抵換。
如何確保企業購買的碳權品質是可靠的,比方說:某個非營利組織的植木造林專案所取得的碳權,對減碳是有實質效果?碳交所內部會透過委員會把關碳權的品質。林修銘也透露,證交所接洽的國際碳權組織,不限於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 GS),未來也會持續跟其他核發碳權的機構接洽,引進更多樣的碳權供企業抵換。
至於國內碳權交易實施的時間,則要等《氣候變遷因應法》的子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以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通過之後,確定國內碳權買賣的方式、碳費的價格之後,國內碳交易才會開始運作,讓企業買賣碳權有價格依據,或是利用購買碳權來折抵碳費。林修銘表示,預計 2024 年上半年開始交易,但還是以子法通過的時間為主。
未來有多少台灣企業能受益於碳權交易機制?林修銘表示,他們有針對上市櫃公司調查,多數企業的態度是等待《氣候變遷因應法》子法確認國內碳交易制度之後,才會評估是否加入。
目前碳交所的任務除了配合政府完善國內外碳權交易體系之外,還會提供「碳諮詢及教育訓練」等服務。目前在台北、高雄、台中都有跟相關大專院校的老師合作,透過產學專案輔導企業碳盤查、碳減量等措施,或是跟政府相關的法人組織像是中經院合作辦理公聽會向業者宣導。預計也會跟國際碳排放查證機構英國標準協會(BSI)合作辦理碳足跡、碳中和相關課程,培育減碳相關的人才。
「全世界的碳權交易所都是 learning by doing(做中學),」林修銘表示,目前台灣碳交所還不確定該編列多少技術人員、碳權交易師,現階段以蒐集相關人才與智庫為主,等待國內碳交易上路後,將視產業需求循序漸進配置相關人力。
碳權交易 F&Q
台灣碳權交易所(碳交所)揭牌營運以後,企業實施減碳舉措就能獲得碳權,立刻在碳交所交易嗎?碳權跟碳費、碳稅一樣嗎?透過以下幾個 F&Q 解答大家的疑惑:
碳權交易 Q1:碳權是什麼?
碳權(Carbon credit)是指溫室氣體的排放權利。
碳權的產生透過 2 個方式,一是國家頒布法令,依據碳排放管制的總量與減碳目標,每年核發各家企業或政府單位碳排放的配額,該排放配額叫做碳權;另一個產生的方式是企業因為參與國際碳中和倡議,或是因供應鏈要求或 ESG 考量,而自行訂立減量額度,再透過再生能源、造林等減碳專案,向國內外機構申請認證取得碳權,利用這些碳權抵換企業的碳排放量,達成減碳目標。
碳權交易 Q2:碳權如何取得?
企業可以透過各種減碳的專案,像是造林、碳捕捉等機制,向國內或國外的機構申請認證,例如向環保署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台提出減碳申請,或是到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GS)、碳驗證標準(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等碳權交易平台,申請碳權認證,經過認證的碳權才能在碳權交易所上交易。
碳權交易 Q3:碳權交易、碳稅、碳費有什麼不同?
碳權交易分成 2 種形式,一是強制性市場,企業為了遵守法規要求的碳排放額度,自行購買碳權抵銷。二是自願性市場,企業購買碳權達成自訂的減碳目標,像是 2030 年減碳 20%,如果只減碳 15%,多餘的 5% 需要藉由碳交易機制達成。台灣碳交所會以自願性碳交易市場為主。
碳稅則是針對造成二氧化碳排放的商品或服務,依排放量課徵環境稅(從末端排放徵收碳稅),類似垃圾袋隨袋徵收,製造愈多垃圾者要花愈多錢買垃圾袋。
碳費則是依企業的二氧化碳排放來源徵收碳費(從源頭排放收取碳費),類似台灣的隨油徵收空污費方式,民眾加多少油就付多少費用,而不是依加油製造多少廢氣來收費。台灣將在 2024 年採取碳費制,針對年碳排放量超過 2.5 萬公噸業者,像是電力、鋼鐵、石化、化材、水泥等產業收取碳費,但目前尚未公布碳費收取標準。
碳權交易 Q4:碳權交易就是在漂綠?
碳權交易所能協助企業透過購買其他組織採取減量行動所產生的碳權,來抵銷自身的碳排。假若企業不致力於自身的減碳行動,只願意藉由碳權交易,來抵換自身的碳排放量,並對外宣稱自己是永續企業,那麼就有漂綠的嫌疑。《低碳轉型大不同》建議,企業應將碳權交易視為碳抵換的最後手段,確認企業已經竭盡所能讓作業流程、供應鏈及產品使用方式脫碳後,仍無法消除,再採取該手段。
5. 碳權交易 Q5:國內企業交易碳權、向政府繳納碳費,是否能抵用歐盟 CBAM 憑證費用?
CBAM 指的是,歐盟將在今(2023)年試行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明定企業進口至歐盟產品的碳含量,若超過法規額度需購買 CBAM 憑證,不過只要進口產品在非歐盟國家已經支付碳相關的費用,便可以抵銷 CBAM 憑證的採購費用。
但是,國內碳權交易屬於自願減量額度交易,算是民間組織的交易形式,歐盟規定是「企業繳納政府徵收碳費或碳稅」才能抵免 CBAM 憑證,因此兩者是不能通用的。
不過,台灣政府將在 2024 年針對國內 287 家碳排大戶徵收碳費。林修銘認為,企業在台灣繳納的碳費是有機會抵用 CBAM憑證費用,但能抵免多少須視環保署與歐盟溝通的情況,以及台灣的碳費是否能接軌歐盟的碳價標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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