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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虛擬資產專法 拚年底出爐、明年6月送行政院

工商時報

發布於 10月01日13:49 • 魏喬怡、戴瑞瑤

為強化對虛擬資產業監理,金管會如火如荼擬定虛擬資產專法。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1日指出,虛擬資產專法草案預計今年底將出爐,對於虛擬資產業的「最低資本額」、「客戶保護措施」、「虛擬資產業負責人及實質受益人的積極資格」、「退場機制」都有更詳細的規範。

金管會納管虛擬資產業,於2023年第三季公布指導原則後,已督促業界於今年6月正式成立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VASP公會),預計10月中完成,明年起將透過洗錢防制法授權子法強化監理,長期來說會將走向訂「專法」來監理。

黃厚銘1日說明,虛擬資產監理議題,國際上都還在持續發展階段,金管會已委外研究各國具代表性監理規範,包括歐盟、日本、韓國、香港、英國、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及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作法。

其中,有「制定專法」的有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MiCA)、韓國的密碼資產用戶保護法;「修正既有法規」的有日本,修正既有的「支付服務法」增訂VASP相關規範。採「洗錢防制架構」的有香港、英國。

黃厚銘提到,金管會會參考國際監理規範,配合目前國內實務運作情形,與委外研究團隊針對未來監理方向進行討論,時程上預計2024年12月底將研提台灣虛擬資產專法條文草案,後續對外辦理公聽會,參酌外界意見進行調整後,預計明年6月會將專法草案報送行政院審議。

黃厚銘指出,有了「虛擬資產專法」規範將更完整,因為洗防子法是為了洗防需要訂的,而專法會更完整,有3大監理方向,首先,研議是否要對虛擬資產業設最低資本額限制。

二是對虛擬資產業負責人及實質受益人除了消極資格(不能有犯罪等)外,是否要進一步訂定積極資格條件限制,例如檢視其是否具專業經營能力等; 三是金管會將研議訂定虛擬資產業退場機制及客戶保護措施。

黃厚銘強調,目前金管會持續和委外研究團隊討論中,研究團隊持續草擬專法報告,尚未有最後定版,且還要舉行公聽會,方向才會明確,但他強調,未來虛擬資產專法一定會訂定相應罰則,可能比照特許事業,若沒有照營業就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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