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憲法法庭將在4月23日針對死刑是否合憲召開言詞辯論,並在7月作出相關判決。立院國民黨團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尤其不該推翻過去三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
立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指出,全國超過七成五以上民眾反廢死,卻看到執政黨到目前為止,還未給國人一個答案,而由在野黨在憲法法庭對於廢死議題進行終結辯論。國民黨團對社會安全網,未來要如何維繫感到憂心忡忡。當國人看到華山殺人分屍案、台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最終依然不會被判死刑,可預見的,未來還會有多少重大刑案會發生。
傅崐萁續指,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到現在依然堅持維持死刑,與中華民國國情相近的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新加坡,也依然堅持維持死刑;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如果大法官早已形成心證,憲法法庭的辯論只是過場,國民黨團對國人的安全,憂心忡忡。
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呼籲,大法官們對於死刑存廢千萬不要擴權侵犯立法權。現在社會中的犯罪行為,已經超乎常人想像,影響層面甚鉅。兇殘的犯罪案件常造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引發民眾恐慌、社會動盪。亂世用重典,若不能給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天理不容之罪犯適當的處罰,台灣將成為這些人的犯罪天堂。
林思銘提到,死刑制度已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的大法官會議解釋與議決中可知,大法官認為死刑作為法定刑並無違憲,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
林思銘認為,死刑的存廢可以討論,但在刑事政策及立法者尚未做出改變前,不該由司法院來決定死刑的存廢,大法官實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尤其不該推翻過去3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
藍委翁曉玲表示,「法庭之友」2月15日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書,4月9日國民黨團將「死刑是否合憲?」的法律意見書,送交到憲法法庭。國民黨團在「法庭之友」提出的法律意見書包含六大面向,一是法制史從未廢死;二是司法釋憲承認死刑存在;三是主流民意反對廢死;四是廢死非絕對價值,非國際強制;五是美國經驗為不輕言違憲,強調比例原則、正當程序;六是死刑存廢屬立法權,非司法權。
翁曉玲強調,在民主制度之下,國會制定法律向來是整體法律秩序的核心,憲法法庭必須基於司法自制原則,不要介入如「廢死」如此高度爭議的立法政策,若不能謹守法的界線而宣告死刑違憲,將會面臨對抗多數決的困境,引發社會上對欠缺民主基礎的司法機關,有過度干預的疑慮,折損司法威信。
留言 2
Laiyanghung
抓到了,背骨賣台淫畜民進黨高喊司法改革成功啦,廢死高賽難波萬,通通可以教化捏,受害人自認倒楣叭,甲賽笨色轟幹賤狗1450558真歡喜歐
04月19日19:40
簡子朝(中華)🇹🇼
先幹掉幾個大法官後,再來談廢死的議題,應該就有合理的答案!
04月19日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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