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第20屆理事會理事任期自2020年1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止屆滿,央行今傍晚公布第21屆理事會理事派任,新任理事任期將為期五年,至2030年1月26日止。
央行指出,根據央行法第5條規定,本行設理事會,置理事11~15人,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充之,並指定其中五~七人為常務理事,組織常務理事會。前項理事,除央行總裁、財政部長及經濟部長為當然理事,並為常務理事外,應有實際經營農業、工商業及銀行業者至少各一人。除當然理事外,理事任期為五年,期滿得續派連任。
而央行第20屆理事會理事任期至今年1月26日止屆滿。央行表示,此屆理事會對本行貨幣、信用、外匯政策的審議及核定,以及業務計畫核定等,貢獻良多,使央行順利達成法定經營目標,績效顯著,令人敬佩。
央行指出,總統2025年1月17日華總一禮字第11400004190號令,特派嚴宗大、朱美麗、董瑞斌為中央銀行第21屆理事會理事並為常務理事,陳駿季、洪福聲、李怡庭、陳思寬、張建一、陳旭昇、吳明昌、林常青、蕭明福為中央銀行第21屆理事會理事。任期自至2030年1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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