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托常見3大糾紛 解決看這裡
糾紛1.獎金、加班費喬不攏
可能原因
都說談錢傷感情,但托育過程中最常見的糾紛往往和錢脫不了干係,其中又以獎金和加班費最常見。一旦僱傭雙方的期待出現落差,就可能引發爭執。以下是幾種常見的情境:
1.簽約時討論三節獎金的支付方式卻沒有確認詳細金額或禮品,保母收取獎金或禮品時發現與期待值不符而心生不滿。
2.僱傭雙方對「三節」的認知不同。有可能保母認為三節是春節、端午、中秋,年終另外算,家長則認為三節是端午、中秋、年終,春節不必發紅包。
3.簽約時僅口頭約定「會有延托費」卻沒有確定計算與給付方式,因而導致兩種情況;一種是家長經常性延托卻沒有主動付費,讓保母做白工;一種是保母自行計時計價,家長無形間成為冤大頭。
如何解決
與「錢」有關的任何約定都應該納入書面契約,僱傭雙方白紙黑字簽名蓋章,才不會在未來衍生多餘問題。簽約時應在書面契約上載明各項費用的計算方式、確切金額和給付時間。以延托費為例,須確認延托時間的計算單位(半小時或一小時)、計費方式(用日薪計算每小時費用或協商一個固定費用)、未達基礎延托時數是否計費以及延托費的支付時間(當次結清或每月結算)。討論三節獎金時除了確認發放節日與金額,還要將特殊情況納入考量;比方年終獎金的給付標準是過年前仍在職托育才會發放,還是無論何時終止合約都會按比例發放,這些計費標準都要和保母說清楚、講明白。
糾紛2.臨時中止合約
可能原因
請保母就像交男女朋友,如果彼此無法相互配合,或一方無法符合另一方的需求,就只能走上分手一途。臨時中止合約大概有以下幾種情況:
1.開始送托後發現保母不符期待或配合度低。
2.工作調職必須搬家或移民。
3.被裁員或經濟出問題無法繼續支付保母費。
4.不想付保母年終獎金,選在過年前「技術性」中止合約。
5.和保母合不來想解約,怕說了以後會影響保母照顧孩子的態度,索性偷偷閃人。
如何解決
為了避免剛開始送托就因不合而解約,最好和保母約定一段雙方都隨時可以喊卡的「試托期」,在這個階段彼此評估是否適合,任一方若要中止合約須在1個月前提前告知對方。若害怕與保母當面談解約,可以請托育所在地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簡稱居服中心)協助處理。新北市保母協會總督導饒秀珍表示,因現行保母制度已入法管理,各地方政府社會局網站亦規範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一旦雙方確定解約即可參照契約共識或政府規定的退費基準,請保母按比例退還托育費。三節、年終獎金的結算方式則要再跟保母協商。她提醒,由於保母在試托階段也可以隨時喊卡,為免孩子臨時沒人照顧,家長最好預先備妥其他方案,比方先向居服中心確認臨托保母的相關事宜,這樣一來就算保母臨時中止合作,孩子還是有人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