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訛稱娛樂公司工作 氹舊同事投資 44歲女子欺詐罪成囚2年9個月

on.cc 東網

更新於 04月22日07:09 • 發布於 04月22日07:09 • on.cc 東網
被告今在區院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一名女子涉嫌訛稱在娛樂公司工作,正為巡迴演唱會物色投資者,並以高息回報招徠,「氹」舊同事投資。對方不虞有詐,甚至找來自己另一友人加入。最終雙雙墮入騙局,遭騙去逾百萬港元。涉案女子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今(22日)在區院被判入獄2年9個月。法官斥被告犯案手法精明,因事發距今已5年多而酌量減刑。

現年44歲女被告曾慧珊,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據庭上披露,被告曾從事保險工作,曾為百萬圓桌會員。辯方力陳被告深感後悔。兩項控罪的案發日期,橫跨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她被指意圖詐騙事主葉朗軒781,300港元;及詐騙事主50萬港元。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雖單獨行事,然而手法精明,分別以2年半及2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曾還錢予其中一名事主,而事發距今已5年多,加上量刑整體性,就兩罪判被告入獄2年9個月。

控方案情指,被告跟事主葉朗軒是舊同事關係,葉離職後兩人仍保持聯絡。2018年,被告向葉自稱在娛樂公司工作,公司曾籌辦陳小春等人的演唱會,同時向葉展示公司成員與一些藝人的合照。2018年12月,被告說公司的巡迴表演項目需要資金,惟資金鏈斷裂,邀請葉朗軒投資。葉答應,並介紹友人、即第二名事主孫政加入。惟兩人均沒有收到回報,被告後來開出多張支票,但全部無法兌現,被告其後更轉換了電話號碼。被告曾向葉朗軒償還13萬港元。

案件編號:DCCC 829/2022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查看原始文章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