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師三邀到家互相手淫 男生稱獲被告幫助 不喜手淫亦不懂拒絕
任教電腦科的中學男教師涉於2024年3度邀約15歲男學生到他的住所,再蒙着男生眼睛然後涉嫌撫摸對方,再與男生互相手淫等。男生的母親其後發現兒子精神狀況有異,在詢問下揭發事件並報案求助。該男教師其後被捕,並否認3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今日(20日)於區院開審。控方播放事主的錄影會面,事主稱與被告的關係「唔正常」,並超越師生關係。他又稱被告幫了他許多,並很感激他,故即使不喜歡手淫亦不懂拒絕。
代號L.Y.T.的被告否認3項控罪,指他於2024年9月到10月間,在新界大埔某單位,3度向16歲以下的兒童,即男童X作出猥褻行為。據控方開案陳詞指,X在案發時15歲,平時居於兒童之家,周末可回家居住,但家舍未能確認他有否回家。而被告為事主就讀中學的教師,任教電腦科。
控方指被告在案發期間3度對X作出猥褻行為,包括在9月某星期五,被告邀請X到他的大埔住所,X坐在梳化時,被告為他戴上眼罩,其後伸手撫摸X下體,又拍打他臀部,再脫去事主內外褲,為X手淫。翌月上旬某周日,被告再約X到他家中,撫摸X大腿以至下體,2人先後互相手淫直至射精。同月下旬被告再邀約X上門,再次互相手淫直至射精。當日X回家時,母親見他狀甚疲倦,查問下X透露遭被告侵犯並哭泣。被告於翌月被捕。
X於錄影會面時形容,與被告間「有糾紛」,又指「唔係好知我哋嘅關係,應該係唔正常」,並指2人的關係越界,非一般的師生或朋友。X指被告認為付出太少,X希望藉與被告進行的性行為令關係不會破裂。事主又指案發時感到不舒服,感到慌張及不知所措。他又稱被告學業上幫了他很多,非常感激對方,因此案發時即使不喜歡手淫亦不惟拒絕。
案件編號:DCCC 559/2025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