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街破「毒品飯堂」 拘男主持等10人
執法部門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今日(21日)突擊搜查旺角花園街一單位,在屋內檢獲約13克懷疑海洛英、約10克懷疑冰毒、6粒懷疑藍精靈藥丸,以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的工具,包括冰壺、錫紙及打火機等。涉案毒品總市值約1.3萬港元。
經調查後,警員以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拘捕單位內一名姓李(62歲)男子,;單位內另外5男4女(40歲至71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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