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3年前處理一宗襲警案期間疑濫用私刑,在警車內掌摑警二代,事主遂向投訴警察課投訴,經3年調查後始落案起訴男警一項普通襲擊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事主憶述當時雙手被銬上後,男警即用手連環掌摑其頭部及眼睛2至3下,發出「啪啪啪」聲響,事主頓感痛楚且流血,送院後需縫3針。
控方播放由警方拍攝的現場片段,顯示事主被截停搜查後,因對方拒絕出示委任證而對其身份生疑,遂報警求助。警員其後屈服,展示證件並多番高呼「委任證呀!委任證呀!」未幾,警員指摘事主踩中其腳部,思疑他襲警,惟遭事主否認,更謂「係你踩我先!」雙方爭持不下互相拉扯,最終數名警員合力將事主制服並拖上警車。
事主欲將銀包袋好,惟被告情緒激動,怒吼「袋乜X嘢啊!」、「你威呀嘛,喺條女面前威呀嘛」、「等陣番去搵人招呼你」、「收X啦,你老母臭X!」然後傳出數下「啪啪聲」。
47歲男警黃明偉被控於17年4月11日,在紅磡土瓜灣道近落山道交界警察車輛AM7411內襲擊李文瀚。聆訊下午繼續。
法庭記者:葉君怡
建立時間15:07
更新時間16:58
留言 50
夏影
狗二代俾狗打搵狗查狗查左三年。。
2020年07月14日03:31
妮
有邊個係好人啫!
2020年07月14日02:29
Jack Hung
如果受害人並非警二代,恐怕被告難以入罪
2020年07月13日16:28
Ming Chung Chan
自己友都要查3年,如果係市民 , 要30年
2020年07月13日12:50
Wil
法官一定要重判依條 PK 啦!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兼有情緒病 … 有理由相信 !
2020年07月13日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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