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認「高德」接單違反逗留條件 求情指曾任解放軍退役後失業 還押1.26判刑
39 歲內地男子在舊同學不知情下,借用其身分開設「高德」帳戶,在香港駕駛網約車非法載客取酬,兩個月內行車近 700 次,賺取逾 7 萬元。警方「放蛇」揭發事件,男子被控 19 項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周四(8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認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任解放軍,退役後一度失業,為養家而犯案,又指他為來港駕駛網約車,購入涉案 Tesla 車輛。官質疑被告「專登買車嚟犯法?」辯方回應指,被告仍未完成供款,「大機會得個桔」,待案件審結後會出售。案件押至 1 月 26 日判刑,待索被告背景等報告,被告須還押。
案情:被告以舊同學身分註冊
案情指,被告曾钰霖以中國遊客身分入境,警方於 2025 年 8 月 21 日進行打擊非法出租車的行動,喬裝乘客,約於早上 11 時預訂由元朗至上水的車程,並用支付寶支付 184 元車資,被告確認訂單後駕車接截警員。
到達上水後,警員表露身分,被告只能出示車牌及中國護照,而他入境香港時,僅獲准逗留至 8 月 26 日,期間不得在港開辦業務。被告為登記車主,沒有註冊出租車許可證,而車輛的第三者保險亦在出租車輛時無效。
被告被捕後在警方警誡下指,「我都係諗住搵多啲錢養家,先揸車接客」。被告以舊同學身分開設帳戶,對方並不知情,被告的電話照片有接載乘客的紀錄,其電話亦有「高德」供應商「宇宙 Call 車」的程式。
案情續指,按平台紀錄,涉案時段有 691 次行車紀錄,車資合共約 7.3 萬元,登記帳戶連接被告的銀行户口。
辯方:被告曾任解放軍
辯方指,被告現年 39 歲,於廣東省生活,本科就讀計算機工程。被告已婚、育有兩名 5 至 6 歲子女,為家庭經濟支柱,曾於解放軍任職陸軍班長、士官,退役後任職商場管理。辯方指,被告於 2024 年失業,為養家而犯案,作出愚蠢決定。他於 2025 年 8 月上庭後一度被還押兩個月,及後待控方準備好已即時認罪。
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家庭情況,指他因本案無法與家人團聚,而犯案時間僅約兩個月,對本地就業市場影響不算嚴重。
官質疑「買車嚟犯法?」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關注,被告的犯罪得益逾 7 萬元,辯方則指,被告為來港駕駛網約車,購買涉案的 Tesla 車輛。官質疑被告「專登買車嚟犯法」?辯方回應指,被告現時尚未完成供款,「大機會得個吉」,擬待本案審結後出售車輛。香淑嫻最終押後本案至 1 月 26 日判刑,待索被告的背景及經濟狀況報告,被告須還押。
被告被控 19 罪
中國籍被告曾钰霖(39 歲,報稱無業)被控 17 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及各一項非法取酬載客、沒有第三者保險。控罪日期橫跨 2025 年 6 月 20 至 8 月 21 日,指被告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但他未獲入境處處長准許,在該處駕駛私家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生意的業務。
控罪續指,被告 8 月 21 日在香港駕駛私家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以及在道路上使用私家車,而當時就對該車輛的使用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FLCC179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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