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家暴兼經期強行性交 女子投毒殺夫判囚終身
江西省鷹潭市一名女子在家人安排「換婚」下嫁人,惟婚後不堪丈夫家暴及生理期強行同房,投毒殺夫後潛逃。她最終落網,一審故意殺人罪成,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近日公布的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她被駁回上訴。
內媒周三(10日)報道指,當時24歲的女被告潘某1996年初遭父母嫁給鄰村性格暴躁的吳某,吳某的妹妹嫁給其哥哥。婚後吳某經常打罵潘某,並在她月經期間強行要求同房。翌年7月26日,吳某又強行要求與處於經期的潘某同房,她極力反抗卻再遭毆打,因此產生殺害吳某的想法。潘某翌日在給吳某的米飯中攙入老鼠藥,對方食用後死亡。吳某下葬後,警方接獲其遺屬報案並開棺驗屍,鑑定他是中毒死亡。
案發後潘某潛逃,改名換姓在外地打工,並嫁給他人為妻,誕下兩兒。惟至去年7月21日,潘某在江西省貴溪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一審法院認為,潘某因婚姻家庭矛盾投毒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除被判囚終身,亦要賠償吳某親屬約5萬人民幣(約5.5萬港元)。潘某上訴後,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定罪準確且量刑適當,故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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