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譴責容誠香港、李偉志及陳健偉 處以罰款共118萬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表示,基於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容誠(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
司(容誠香港)、李偉志及陳健偉嚴重違反《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有關註冊及通報的規定,對其作出以下處分。
處分包括公開譴責容誠香港、李氏及陳氏;處以罰款合共118.3萬元,包括對容誠香港處以罰款808,000元、對李處以罰款140,000元及對陳處以罰款235,000元;及命令李及陳繳付會財局的調查費用及開支。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