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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受訪南亞裔傭工被剝奪基本權利 苦主哭訴:待遇不如傭主愛犬

am730

更新於 10小時前 • 發布於 10小時前
香港尼泊爾家務工工會自去年3月至9月期間訪問了81位南亞裔家務工,發現大部分(79%)受訪者基本勞工權利被剝奪。(陳穎琳攝)

香港尼泊爾家務工工會自去年3月至9月期間訪問了81位分別來自印度、尼泊爾和孟加拉、目前在香港從事家務工工作的傭工,包括80名女性和1名男性。結果發現大部分(79%)受訪南亞裔家務工的基本勞工權利被剝奪,包括沒有獲得最低許可工資、24小時週休日、法定假日、年假或充足的食物。其中,有63%受訪者稱至少被剝奪了兩項法定權利。

調查結果發現,35%受訪者稱沒有獲得最低許可工資規定的薪金;42%每週沒有得到完整一天24小時的休息日;59%沒有獲得應有法定假日及在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工作沒有獲得任何報酬;33%稱沒有合適住所及足夠隱私權。

家務工對自身權利認知不足

研究發現亦對自身權利較為了解的家務工比同行更不容易受到剝削,亦比其他家務工享有較好勞工條件,例如每天平均工時為12.3 小時,而非15小時等。惟60%受訪者表示對自己在香港的法律權利了解甚少或非常不了解;近一半受訪者(47%)表示不清楚其僱傭合約內容。

同時,40%受訪者在香港工作時被收取了中介費,平均金額為13,300港元,遠超香港、印度或尼泊爾法例規定的最高限額。惟截至2025年10月的兩年內,僅5家職業介紹所因收費過高或無牌經營而被定罪;另外,在港府最近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中指出,僅6名僱主因不支付、少付或非法扣減工資而被定罪,顯示香港在保障家務工勞工權利方面的立法執行不足。

尼泊爾家務工面臨額外困境

工會又指,因港府有尼泊爾家務工簽證禁令,在2005年禁令實施前抵港的尼泊爾家務工,只要每兩年在離境前獲得新的工作簽證,就可以繼續在港工作。惟一旦失去工作且無法獲得新的簽證,將永遠無法返回香港工作,使尼泊爾家務移工更容易成為人口販運的受害者,一般經由印度被販運。

工會稱,不少尼泊爾家務工擔心,向僱主要求按法獲得應有權利或導致被解僱,屆時不僅會失去養家糊口和償還中介費債務的能力;還必須從原籍國重新申請簽證,再次支付所有中介費用,同時將永遠無法返港工作。因此寧願啞忍被剝削,也不願承受與僱主爭取權利而失去工作的風險。

34歲尼泊爾裔印度人Sanju(化名)哭訴有感自己的待遇比僱主的愛犬還不如。(陳穎琳攝)

苦主泣訴來港遭遇

34歲尼泊爾裔印度人Sanju(化名)自2023年到港,先後為兩任傭主工作,分別為6個月及3個月。她表示曾經視香港為工作的夢想之地,惟來港後卻發現與想像中大相逕庭,自己甚至連做夢的時間也沒有,因為完全沒有睡覺的時間。她被第一任傭主要求睡在地上,每天凌晨2點才能入睡,凌晨4點便要起床;不僅薪酬過低,6個月以來只有3天假期。僱主本在聘用她時,聲稱不介意她不懂英文,最終卻以其不懂英文,不能教導其兒子而將她解僱。

本以為事隔3個月找到新僱主可以迎來新生活,不曾想卻是更大的惡夢。Sanju被第二任僱主要求睡在一個非常小的房間,其中不能使用燈光也不被容許打開窗户。僱主不會向她分配伙食,卻不允許她自己煮食,每天只能吃剩菜,甚至會被僱主的大兒子毆打。她哭訴有感自己的待遇比僱主的愛犬還不如,「至少她的狗還能被定時餵食,我的生活卻過得不如她的愛犬(less than dog)。」令她承受脫髮及嚴重的心理困擾,直到參與研究後才了解自己應有的權利;目前已向勞工處作出投訴,正候結果。

工會副主席潘燦美(Sarah)表示,「我們放下一切來到香港工作,離開我們的家人,把他們(僱主)視為我們另一個家庭,他們卻對我們不好,令我們感受非常差。」工會建議,港府應落實為新來港家務移工和僱主提供強制培訓班,詳細說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與家務移工母國政府合作,確保所有家務工在前往香港前都能收到一份以其母語書寫的合約副本;並修定可能會讓家務工更易受到剝削的法規,包括取消對尼泊爾家務工的簽證禁令、廢除星期遣返規定和「跳工政策」等;並審查標準合約,確保被強制在私人家庭住宿的家務移工享有合乎人道的待遇。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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