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燒烤店爆炸31死案 15人獲刑最高囚6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富洋燒烤店前年6月21日發生燃氣爆炸事故,導致31死7傷。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周五(30日)對此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審公開宣判,15名被告獲刑,最高判處6年有期徒刑。
一審審理查明,此次事故是一宗因相關企業違法違規檢驗、經營,並配送不符合標準的液化石油氣瓶,燒烤店在使用中違規操作發生洩漏爆炸等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法院認為,銀川富洋燒烤民族街店投資人、實際經營者張洪顯和劉國等12人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燃氣安全管理規定肇禍,給民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情節特別惡劣,行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寧夏國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周志國等3人身為液化石油氣檢測機構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行為均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張洪顯、劉國、周志國、寧夏龍江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崔文波等15名被告,依法以重大責任事故罪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分別判處1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法院禁止其中3名被告一定期限內從事相關職業,並對其中3名罪責較輕、符合法定條件的一線員工依法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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