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男警被控販毒傷人 申押後以索取文件 准保釋至2.12再訊

on.cc 東網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 on.cc 東網
案件今日於區院再訊。

一名男警涉嫌於2023年串謀他人販運大麻及傷害他人,亦被指意圖要求一名警長銷毀針對他的刑事調查資料,被控「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及「妨礙司法公正」3罪,同案亦有兩名男女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件今(22日)於區院再訊,該男警的代表律師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文件;同案兩被告則表示擬不認罪。法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2月12日再訊,3名被告續准保釋。

首被告王志輝(54歲,報稱任職警員)據悉隸屬大埔區,已被停職。他被控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次被告李志謙(65歲,沒報稱職業)及第三被告林宛瑩(29歲,報稱律師),則各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王涉及的首兩項控罪指他於或大約於2023年11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大麻;於2023年11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一名被稱為「林仔」的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指3名被告於同月16日,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就針對王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而進行的刑事調查,指示警長5874銷毀資料。

3名被告當中,王原本須還押,但案件於去年10月在區院提訊時,其代表律師提出保釋申請,裁判官淮許王以50萬港元現金保釋並由其兄長以20萬港元作人事擔保,惟需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証件、須住在報稱地址、定期到警署報到和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至於其餘兩名被告則一直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DCCC 1435/2025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查看原始文章

私人住宅裝修鑿穿浴室地台樓板 下層天花穿窿可對望 屋宇署:要求即時停工

am730

視像通話目睹女友人被襲 特朗普幼子巴倫越洋報警救一命

國際 on LINE

阿叔東鐵車廂翹腳掀罵戰 爆粗欲打女人網民鬧爆

on.cc 東網
查看更多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