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紀律研訊去年共142宗成立 按年跌35%!大型代理涉誤導陳述及代客落訂 最高罰款總額30萬元
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12月23日,地監局共完成157宗紀律研訊,當中142宗指控成立。與2024年同期的218宗相比,宗數減少76宗,跌幅約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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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亦反映,個別大型地產代理公司因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而被判罰款30萬元。其中一宗個案中,某大型地產代理公司被指四度違反《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第9(1)條,並於2025年2月的紀律聆訊中被裁定全部指控成立。
案情指,該公司於2023年8月刊登的屯門兩個住宅樓盤廣告,載有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紀律委員會考慮到該公司過往曾有同類違規紀錄,就四項指控分別判處譴責及罰款11.5萬元,原定總罰款為46萬元;惟受《地產代理條例》第30條所規定的最高罰款總額上限所限,該公司最終需繳付的總罰款為30萬元。
代理擅自代客落訂 同被頂格處罰
另一宗於同年5月審理的案件,涉及另一大型地產代理公司。該公司在處理大埔University Hill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期間,被揭發未經買家授權,擅自代為遞交購樓意向登記;同時亦未有清楚交代當時尚未正式實施的「內地專才退稅政策」相關風險,並涉嫌向準買家提供貸款以支付訂金。
紀律委員會裁定,該公司違反《操守守則》第3.7.2段及《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第13條,兩項違規分別被判罰港幣17.5萬元及12.5萬元,合共同樣達法定最高罰款總額30萬元。
此外,多名涉事營業員亦被處分,包括遭譴責、罰款及被要求接受強制進修。其中一名營業員被要求於24個月內完成24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並須修讀一手樓銷售及專業操守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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