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不認罪!被改控持有冰毒+威而鋼 發聲反擊了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因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而遭控持毒案,19日於吉隆坡第一刑事推事法庭出庭受審。檢方將原指控持有搖頭丸改為持有冰毒,還持有俗稱「威而鋼」的西地那非(Sildenafil);對於兩項指控,黃明志在庭上皆不認罪,後來也在臉書發文回應。
根據馬來西亞《中國報》指出,黃明志原先被控持有5.12克搖頭丸,如今改控為持有1.57克冰毒。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不超過10萬令吉(約合新台幣77.6萬元)罰款,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2者兼施。黃明志對兩項控狀皆不認罪。
他19日也在臉書發文質疑控方邏輯:「har?壯陽藥裡含有『冰毒』成分。這種邏輯就好像…止瀉藥裡含有瀉藥、安眠藥裡含有咖啡因、解酒藥裡含有酒精、美白液裡含有助曬劑。」
他更直言:「這種新聞還有人相信。重點我的尿液檢驗裡面兩樣都沒有。」黃明志也在貼文中感謝各界的關心,強調今天只是開庭起訴階段,尚未正式開始打官司,「接下來我們會加油的!努力。」
《中天關心您|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珍惜生命請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