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貨船涉毀波羅的海天然氣管及電纜 船長擬認刑毁還押至1.20再訊
波羅的海一條連接芬蘭和愛沙尼亞的天然氣管道及電纜,於兩年前被發現受損,芬蘭調查當局其後表示疑是一艘香港貨櫃船「新新北極熊號」的船錨造成毀壞。肇事貨船的內地船長其後在香港就事件被控刑事毀壞罪,另被海事處票控兩項違反涉商船安全規例的控罪,案件今(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表示擬承認傳票控罪,但裁判官指傳票控罪疑與刑毁案有衝突,終決定一併押後至明年1月20日再訊,被告續須還押。
被告萬文國(43歲、報稱船長)分別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及被海事處票控兩罪,當值律師今僅就刑事毀壞案代表萬,並指就該案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控方文件、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並獲裁判官接納。萬則稱願意承認傳票控罪,但裁判官指案件性質特殊,兩案的案情可能有衝突,且即使認罪仍須處理求情事宜,着被告申請所有案件一併由當值律師處理。裁判官最終決定將兩案一併押後至明年1月20日處理。
被告面對的刑事毀壞罪指被告於2023年10月8日約凌晨2時(船上芬蘭時間),即香港時間同日早上7時,在芬蘭灣公海指揮香港註冊貨輪「新新北極熊號」上,無合法辯解而損壞他人財產,即芬蘭和愛沙尼亞之間一條天然氣管道及海底電訊電纜,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兩項傳票控罪則指,他於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6日違反《第369S 章》,船錨不足仍繼續由俄羅斯前往中國的航程,以及同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未按《國際海二人命安全公約》規定向船公司每日申報。
案件編號:ESCC 210/2025、ESS 24218-242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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