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專家|擔保人身負同住聲明 自行置業按揭如何借盡9成|子非魚
香港樓價長期高企,親友間互相擔任按揭擔保人以協助上車的情況十分普遍。雖然金管局已將作為擔保人再申請按揭,需要削減一成按揭上限的相關規定撤銷,但準買家有擔保在身,在自行置業時亦不能掉以輕心,特別是申請高成數按揭,避免讓擔保人身份成為置業路上的障礙。
高先生(化名)的父親6年前在買樓申請按揭時,由於收入不足,於是加入高先生作為聯名借款人,高先生當時亦簽署了同住聲明。而在6年後,高先生已到了成家立室之年,他計劃在婚後與太太能夠享有一個安樂窩,於是打算買入另一個物業,並搬離父親所住的單位。
然而,高先生面臨雙重憂慮:第一,身為既有按揭的擔保人,他新購的物業是否仍能成功申請高達九成的按揭貸款?第二,若他搬離父親的單位,會否被視為違反當初的同住聲明,從而影響父親原有按揭的合規性,甚至觸發銀行或按保公司的審查?帶着這些疑問,高先生向筆者求助。
按保公司審批具彈性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申請按揭保險的必要條件是自住,但根據以往協助其他客人申請按揭的經驗,按保公司的審批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會按實際情況作出考慮。在處理類似已有擔保責任、且涉及生活階段轉變(如結婚)的申請時,有機會採取較具彈性的處理方式。如申請人能提供合理解釋與證明,按保公司或會接納其在新物業自住的需求,對於樓價1,000萬港元以內的物業,最高仍可批出9成按揭,但必須滿足以下兩項核心條件。
首先,高先生父親要證明收入足夠供樓。當時正因為高父的收入少於每月供樓的還款額,所以才加入兒子作為聯名借款人,並簽署同住聲明,這是按保公司不能退讓的底線。事實上,在經過這幾年穩定供款,加上高父升職加薪,雖然仍然要兒子擔保才能通過入息要求,但高父的個人薪金已足夠應付每月供款,相信高父的按揭能夠得以保留,亦毋須更改按揭條款或重造按揭。
其次,高先生新買的物業按揭,在計算供款與入息比率是否過關時,需要計及其他物業擔保人或作為共同借款人的負債。亦即是說,新物業按揭,加上父親按揭的每月供款額,兩者之總額不能超過高先生每月收入的一半,才能成功通過銀行的入息審查。另外,由於高先生本身已是其他物業擔保人或借款人,新申請的按揭保險費用會稍貴,如果高先生將新的按揭保費拼入貸款額中分期攤還,對借款人的入息要求會相應提高。
貸款信需妥善保存
如你為家人按揭作擔保或成為共同借款人,環聯(TU)資料庫會顯示mortgage count為「1」,未來置業申請按揭時,銀行會查詢該mortgage count的由來,屆時事主須向借款人索取貸款信(facility letter),證明自己是擔保人,故要好好保存貸款信,如有遺失,則需及時向銀行索取相關貸款信副本,避免延誤按揭審批。
總而言之,曾簽署同住聲明的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在人生階段轉變而需要另置新居時,仍有機會申請高成數按揭。成功關鍵在於,原借款人能證明其獨立還款能力,以及新借款人自身按揭加擔保責任的總體債務,能通過嚴格的入息審查。只要事先做好財務評估,並妥善管理相關貸款文件,便能更有把握地規劃置業之路,清除安居樂業的絆腳石。
子非魚
星之谷按揭轉介首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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