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個 深圳發布生活噪音管理規範
內媒周四(10日)報道,廣東省深圳市近日出台全國首批社會生活噪聲管理技術規範,指導噪聲排放者實施降噪措施。其中針對客貨流集中區域和固定設備部分,已於本月1日起實施。
首批技術規範由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由深圳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牽頭編制。針對客貨流集中區域擾民嚴重的廣告宣傳、裝卸操作行為,措施提出限制音響額定功率、合理擺放音響朝向、規定使用時間、進行場地平整、使用低噪工具等行為管控要求,並從設備選型、傳播路徑降噪、鳴笛提醒、噪聲監測等方面提出噪聲治理措施。
措施要求,冷卻塔、風機、空調設備等固定設備安裝前進行噪聲影響評估,安裝時盡量遠離敏感建築物,並充分利用地形條件、聲源的指向性和總體布局等措施改善降噪效果。對於從位置布局、選型設計無法滿足降噪要求的設備,應充分參考《環境噪聲與振動控制工程技術導則》相關要求,確保降噪措施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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