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涉超市盜竊缺席提堂 被通輯指並非忘記:已經離開咗香港
藝人阮民安(Tommy)上月18日,因涉於九龍城一間超級市場盜取11件共約值140港元的食物及飲品而被捕,案件本應在昨日(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不過阮民安未有到庭應訊而被法庭發出拘捕令。之後昨晚阮民安就在社交平台出長文,指自己並非忘記上庭。
阮民安在昨晚約9時在社交平台出文,指自己並非「唔記得上庭」,而是故意:「係我從來無諗過要上庭。」之後提到自己已經離開香港,並附有一張坐在露天座位拿著飲品的相片:「大家嚟緊會喺世界各地見到我。」被告阮民安(45歲,無業)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於2025年6月18日在九龍城馬頭角道40號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偷竊兩支茶、三支可樂、一支水、兩包糖果、一桶薯片、一盒餅乾、一包花生,總值港幣14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