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推院科兩級責任制 事故須問責 表現好或額外增薪
公立醫院屢現醫療風險事件,早前醫院系統管理檢討委員會提出31項改善建議。醫管局今日(26日)舉行大會,主席范鴻齡表示31項建議已全部落實,該局將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一旦出現醫療事故,前線員工、部門主管及醫院行政總監,都要為病人安全管理負責,另一方面部門主管及院長將掌握人事任命權,可撤換表現不達標的下屬。員工賞罰制度還會引入額外增薪或晉升安排。
范鴻齡解釋,日後的賞罰制度會有所調整,包括增加額外增薪點或晉升,以及增設表揚員工的職銜,例如「最佳病人安全員工」,表現優異的員工更可獲安排到海外培訓或深造;懲罰則會有分層級處理,包括口頭或書面警告,表現欠佳的員工,需參與最長3個月的表現改善計劃,若持續不合格,可能要暫停或延遲加薪等,最嚴重可能會被終止服務或即時解僱。
醫管局員工眾多,范指新的責任制並非要阻嚇員工,而是要透過問責和獎罰,改善以往院內對病人安全權責不清的問題,令員工加強「小心文化」。另外,醫管局亦在薪酬架構引入「優勞多得」理念,范指員工工作表現與薪酬會成正比,局方現正向員工開展不預設立場的諮詢,初步擬定方案後會再作多輪諮詢。
該局行政總裁高拔陞下月底便離任,范鴻齡在會後表示,聘任新任行政總裁工作正進入最後階段,局方將適時及盡快公布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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