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街頭毆斃老翁 無業漢判囚終身
中年漢涉於5年多前的凌晨時分,在深水埗街頭疑暴毆老翁,致其重傷留醫4個月後死亡。該漢被控一項謀殺罪,他否認控罪並表示承認誤殺罪,惟不被控方接納。案件經早前於高院開審後,陪審團於昨日(28日)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案件今(29日)於高院判刑。法官胡雅文指本案是悲劇,被告過往有38項案底,當中12項牽涉暴力,顯然是個暴力的人,其於本案的行為屬殘忍及不理智,最終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被告張國輝(56歲)被控一項謀殺罪,控罪指他於2021年12月4日,在香港深水埗南昌街香港科技專上書院外,謀殺男子劉榮漢。控方透露,中三程度的被告曾任清潔工人,且自1991年起已開始犯案,至今共有38項案底,包括藏毒、販毒、勒索、盜竊、襲警和傷人,當中有12項案底涉及暴力,曾被判監禁、醫院令,以及判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於2016年最後一次獲釋。辯方則表示沒有任何求情說話。
法官判刑指,閉路電視片段拍到被告全力踢向事主,即使事主不能動,他仍多次踩事主胸部附近位置,認為片段令人毛骨悚然。法官指被告有38項案底,案底顯示他不但染有毒癮,亦常使用暴力。法官指斥被告殘忍及不理智殺害死事主,終決定依例判處終身監禁。法官於判刑後亦指,兩名目擊證人曾喝止被告和報案,若不是他們提供協助,恐難把被告繩之以法,認為兩人應獲嘉許。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於當日凌晨約3時半,案中有兩名目擊證人,而現場有閉路電視片段拍到張跟事主發生肢體衝突,而張在形勢佔優下仍不斷攻擊事主,甚至在對方無反應時仍不停手。其中一名目擊證人報案,張於其後被捕。聲稱有抑鬱症的張由社工陪同下進行錄影會面,他在警誡下稱是事主先向他衝過來,他則先發制人出拳;又承認打了事主的胸口和背部10次。承認事實指出,事主受襲後身體多處均有損傷,如其胰臟嚴重受損、反覆患上肺炎等,其傷勢嚴重;事主最終在2022年4月22日因心臟驟停而死亡。
目擊事件的證人陳偉州(譯音)其後供稱,當日他從行人天橋往下看,見到較年輕的被告不斷踢倒地且較年老的事主胸口。他跑下去叫「唔好打,會死人」,被告回答指自己「跟大飛」、「唔驚坐監」,隨後離開。他見到事主的胸口位置有大量血漬。
案件編號:HCCC 32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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