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歡:巴士安全帶立法原意只涵蓋新車 不解當局所指「技術上不足」
巴士上強制佩戴安全帶的規定實施後,前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江玉歡翻查條文,指出只是乘搭1月25日後首次登記的巴士時必須佩戴安全帶。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承認條文有不足之處,將刪除有關條文,待完善後再提交立法會審議。
江玉歡今早(2日)在商台節目承認,自己低估了強制佩戴安全帶所造成的不便及罰則的嚴重性,她作為當時審議法案的議員的確有責任及過錯。不過,她表明在審議過程中並非「發雞盲」,指立法會去年開會審議時,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以及官員在會上讀出的內容,均清晰指明規例只適用於「指明日期或該日期後登記的每一部」巴士,她憶述當時認為這安排合理,因為許多現有舊巴士並未安裝安全帶,先規管新車能給予業界時間逐步推行。
建議官員繁忙時間試搭巴士
江玉歡進一步指出,「只規管新車」立法方式並非沒有先例,例如2004年針對公共小巴後座安全帶的法例。正是基於文件清晰的字眼及過往的立法先例,令她當時沒有對條文產生懷疑,直言不理解當局所指的「技術上有不足」,期望政府進一步解釋。至於政策下一步如何處理,她建議官員在繁忙時間分別試搭短途和長途路線,並全程佩戴安全帶,才能真正理解市民的不便,並建議政府就此重新進行公眾諮詢。她又認為今次事件反映審議過程可能過於匆忙,期望政府未來在處理影響民生的法案時,在立法原意上寫得更詳盡,並預留更充裕的時間讓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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