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告3前議員誹謗訴訟押後 待721暴動案上訴有結果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2019年中入稟高院控告另外3名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誹謗,指3人在不同的場合向何大叫「何君堯,黑社會」等字眼,何認為此舉對他構成誹謗,並要求法庭頒令3人作出賠償及禁制他們再作出相關言論。案件早前獲批准由陪審團審理,今(24日)於高院作提訊。何君堯申請修訂申索陳述書,加入林卓廷因7.21元朗暴動罪成被判囚等相關資料,林卓廷則申請無限期押後本案,直至其721暴動案上訴有結果為止。法官經考慮後最終批准雙方的申請。
本案原告是何君堯,被告分別是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法官早前就案件是否需要陪審團審理頒發詞指,本案涉及到一宗香港社會事件,所有涉案人士案發時均是立法會議員,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而且本案亦涉眾多公開資料,如約7小時長的影片發逾百篇新聞報道,一眾陪審員為公眾人士,適合以公眾的眼睛去裁定事件有否對何的名譽構成誹謗,故批准陪審團參與其中。
何君堯今申請修改陳述申索書,指需依賴林卓廷於7.21元朗暴動案的裁決和判刑理由,以證明林在誹謗案中的言論屬惡意。法官認為,刑事案件的裁決和判刑理由,和何君堯誹謗案的案情相關,遂批准其申請。林卓廷則申請就本案無限期押後,以待他就暴動案的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法官指,考慮本案仍屬案件管理階段,又指若林在暴動案上訴得直,便影響他在誹謗案的理據,因此批准其申請。
案件編號:HCA 19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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