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 今年1月起實施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周四(24日)宣布,根據國家和上海有關規定,並經人社部、財政部批准,從今年1月起,上海對去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職保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根據規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採用定額調整、掛鈎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具體為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人民幣,下同,約55港元);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0.5元(約0.55港元),增加額不足7.5元(約8.25港元)的補足到7.5元;按本人去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0.53%;對去年底前年滿70歲、75歲和80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再增加25元(約27.5港元)、35元(約38.5港元)和45元(約49.5港元)。
另外,上海市今年1月起調整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65元(約71.5港元)。增加後,上海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555元(約1,710.5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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