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疑遭警員箍頸致死 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
的士司機陳輝旺於2012年被警員拘捕時,疑遭警員箍頸凌空拉上警車,陳於留院一個月後不治離世。死因庭自上月初開始就陳輝旺死亡一事,在西九龍法院召開死因研訊。各方早前舉證及陳詞完畢,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今日(30日)早上10時半完成引導陪審團。陪審團隨即退庭商議裁決。
是次研訊對象是死者陳輝旺。他於2012年12月12日在伊利沙伯醫院身亡,終年65歲。利害關係方包括警務處、消防處、醫管局及伊利沙伯醫院、警員林偉榮、警員馬振康及警長羅偉民。事發時駐警隊西九龍衝鋒隊的男警林偉榮在聆訊時供稱,2012年11月11日晚,死者涉嫌襲擊乘客,他與同袍到西隧九龍出入口調查。期間死者稱會駕駛的士走,不會上警車。林形容死者當時情緒高漲,不停大吵大鬧。他帶死者上警車時,死者不斷掙扎,過程中他「掂」到死者的頸。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周一(28日)開始引導陪審團,指是次研訊的證供支持5個死亡結論選項,分別是「非法被殺」、「死於意外」、「死於不幸」、「死於自然」及「死因存疑」。他今日繼續引導陪審團時指,如果陪審團接受男警林偉榮的說法,或認為林的解釋有可能屬實,即林偉榮接觸死者頸部只是出於意外,就可以排除「非法被殺」選項。死因裁判官提醒,陪審團不應把林偉榮的行為單獨抽離,而要跟當時的環境一併考慮,強調警員執行職務時有權使用適當武力。陪審團在裁斷警員使用的武力是否不相稱、不合理,及構成殺人或非法行為誤殺時,標準要達至毫無合理疑點。
案件編號:CCDI 47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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