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標偽造對手報價 承建商認欺詐判240小時社服令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有關筲箕灣一個私人屋苑的樓宇維修貪污投訴,其後分別落案起訴物業管理公司物業主任、水電工程東主及工程承建商,涉嫌以欺詐手段,以獲取該屋苑多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涉案的工程承建商,被指虛構另外兩間公司的報價,以低價獲判私人屋苑16個小型維修工程項目,涉款逾26萬港元。該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今(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林子康稱,控罪性質嚴重且牽涉不少金額,但被告並非在完全缺乏資格下進行工程,可見他並非存心謀取私利。
被告毛文佳(68歲、大通渠務水電工程東主),承認一項欺詐罪。控罪指毛於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間,向新成中心業主立案法團訛稱駿華工程公司及順興水電裝修工程為真實的承辦商,及兩間承辦商曾就16個與新成中心有關的維修工程項目發出報價單,意圖詐騙而誘使業主立案法團把該16個項目判授予大通渠務及向大通渠務支付26.11萬港元。
案情指,筲箕灣私人屋苑新成中心,由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由港深委派到新成中心的行政主任呂建法,有份協助業主立案法團處理採購,及監督工程承辦商。根據規定每項工程必須取得最少3份報價,價低者得。被告就新成的16項工程利用3間公司發出3份報價單,並在製作好一份報價單後再偽造另外兩份,最終由最低價格的一份報價單中標。被告在被捕後稱,是應呂建法的要求而偽造標書。
案件編號:ESCC 269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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