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教授張祺忠殺妻案 原謀殺罪上訴得直 重審准認誤殺囚7年4個月
港大機械工程系前副教授張祺忠2018年在校內偉倫堂宿舍以電線勒死妻子,原審否認謀殺、僅願承認誤殺惟遭拒,陪審團最終裁定謀殺罪成。張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高院今晨(4日)在控方同意下接納被告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法官張慧玲判處監禁7年4個月。
61歲的張祺忠承認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非法殺死妻子陳慧文。案件早年審訊時,辯方傳召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作供,指被告當時承受巨大壓力、患抑鬱症,情緒狀況足以削弱理性判斷。然而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要求陪審團只考慮兩名精神科醫生的意見,未有處理該心理學家證供。上訴庭其後裁定法官引導有誤,排除了辯方重要證據,裁定上訴得直並指令重審。
庭上透露,張已被還押7年2個月,等於服畢11年的刑期。張祺忠早前另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被判監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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