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提13項建議促發展低空經濟 促港府制訂相關規則
為配合內地大力發展低空經濟,中國香港低空經濟協會今日(23日)提出13項建議,涵蓋設立專責政府部門制定法規、完善遙控駕駛員培訓體系、推動粵港兩地資格及執業互認等。協會亦建議為無人機生產、維修及航線規劃訂立統一標準,設立與相鄰沿海城市的飛行路線,並增加跨境直升機起降點。
中國香港低空經濟協會名譽創會會長陳曉峰表示,無人機市場發展潛力巨大,香港政產學研都要配合。協會顧問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紹雄亦指出,根據《2025年小型無人機(修訂)令》,重量介乎25公斤至150公斤的小型無人機已納入規管。他建議將監管範圍擴展至超過150公斤的載物無人機,特別是可用於載貨載人的中型無人機,俗稱「空中的士」。
陳紹雄補充,港府應盡快制訂相關規則,並建立統一低空空域管理系統,集中管理各營運商的飛行活動及航道規劃,加入風險預警功能,確保低空飛行安全。同時,應就無人機運輸的載貨限重、飛行距離及時間訂立基本要求。
另一名協會顧問,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則聚焦跨境物流發展,建議港府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合作,建立「數字攣生灣區低空物流走廊」,從低空運輸載具、一體化口岸監管及跨境監管數據三方面制定標準。
易提到,儘管有意見認為北部都會區可應用無人機,但強調「唔想到時再做」。他指出,內地已批出部分無人機應用地點,並配備通關人員及設施,香港亦應加快監管工作,選定合適地點推出監管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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