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放寬資助房屋轉讓年限有保留 地產建造界議員:唔係攞嚟抽獎
立法會今日(10日)繼續辯論《施政報告》致謝議案。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指去年在「進一步完善房屋階梯」的議案辯論中,他曾經要求當局收緊資助出售房屋的轉讓限制,故不認同施政報告提出放寬轉讓年限的建議。
龍漢標認為資助出售公屋與私樓應該係屬於兩個截然不同的市場。資助出售公屋的業主是累積咗財富之後,有力再攀登置業階梯去買私樓,固然係可喜可賀。但業主就可以獨自升級,至於用公帑資助的房屋則好應該留在居屋第二市場,不容許這些單位在補地價之後流入私人市場,因為這才可幫助到更多有置業需要的合資格人士,踏上他們的置業階梯。
為了不影響到現有居屋業主,他曾經促請政府只限制新落成的資助出售房屋,不再容許補價後在公開市場轉售,然而政府不單止不肯設限,反而由下一期的居屋及綠置居開始,進一步放寬新出售單位在公開市場轉讓的年限,由15年降至10年。他指政府表示放寬居屋在公開市場的轉讓限制可以鼓勵住戶上進上流,但他看不出兩者何因果關係。
他指當局在豐富置業階梯之時,每一級都應該有清晰的界定。興建資助房屋,用的是公帑,公帑必須用得其所,確保公平分配。政府理應透過轉讓限制去清晰表明,資助房屋是用來幫助真正有置業需要卻尚未有能力去負擔私樓的家庭,而不是「攞嚟抽獎嘅」,容許居屋及綠置居在公開市場轉售,甚至放寬轉讓年限,形同浪費公帑,他表明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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