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縣官三次判刑仍獲提拔 臨汾市多名官員遭處分
內媒早前揭露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財政局前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三次判刑仍獲提拔,引發社會關注。山西省紀委監委其後連發通報,對當地多名官員查處後給予處分。
2025年4月、5月,山西省安澤縣法院和臨汾市中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和二審終審裁定,付雪海因貪污受賄、故意傷害、串通投標等多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山西省紀委監委6月份先後通報,五台山風景名勝區黨工委前書記、管委會前主任王黎明,臨汾市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柴高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均已被開除黨籍。通報稱,王黎明違背組織原則,對幹部帶病提拔問題負有責任;柴高潮則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牟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為他人調動工作。柴高潮曾於1997至2006年先後擔任洪洞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王黎明則曾於2011至2016年擔任洪洞縣委書記。
山西省紀委監委官網上周五(11日)再通報,臨汾市政協前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陳玉士被開除黨籍,臨汾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李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指出,陳玉士、李竟違背組織原則,對幹部帶病提拔問題負有責任,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牟取利益並收受財物。資料顯示,陳玉士曾任洪洞縣委書記,李竟曾任洪洞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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