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鬼王」溝女課程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5.8開審
自稱「鬼王」的網紅在Patreon「開班」教授男性「溝女秘訣」,早前因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使用誤導性遺漏及具威嚇性營業行為,以銷售約會技巧、訓練及諮詢課程服務,令2名客戶向他支付約54萬港元而被捕。這名網紅今早(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2項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8日開審,預計審訊2天,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庭上表明將會與控方「決一死戰」,但遭裁判官嚴斥「請採取認真態度!」
報稱導師的被告周柏賢(33歲),被控於2022年1月26日及2月15日,分別在香港作為商戶向2名分別姓鄭和姓陳的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即向2人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2人須分別就被告所提供的約會課程繳付費用3.82萬港元及7.6萬港元外,再分別一律筆10萬港元及33萬港元的款項,購買飾物及衣服。當中陳更必須交出包含1款由被告認可的歐米茄手錶,否則2人將不容許參與上述約會課程的實戰課,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2人作出交易決定,如沒有接觸該營業行為,2人是不會作此決定。
被告今早並無律師代表,並表明不會聘請律師,認為沒有需要,自己亦有充足信心,又稱希望案件可盡快審訊。控方表示有6名控方證人,包括2名事主及被告2份警誡供詞。被告稱「已做足功課」,屆時將作供及稱可能會傳召2名辯方證人。他稱因他無任何招認,所以不爭議警戒供詞。控方指現時指控是被告聲稱辦約會課程,事主支付課程費用後,被告又要求他們支付換裝費,否則不能參加實戰課程,但事後卻沒提供服裝,令2人分別損失13.8萬港元及40.6萬港元。裁判官最終決將案件押後至5月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以1萬港元保釋。被告於庭外表示「掂呀」,稱案件開審時將會反駁證明事主的證供不誠實,又指事件只屬惡作劇。他又稱最近有電影「毒舌大狀」,他則是「鬼王大狀」。
案件編號:ESCC 5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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