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涉誣告前上司貪污
(星島日報報道)前西貢民政事務處民政事務助理專員郭仲佳,被廉政公署控告他涉嫌「報假案」,在去年向廉署虛假舉報誣告其時任上司民政事務專員涉貪污。被告獲准保釋,明日需往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郭仲佳,五十六歲,被控一項向廉署人員作虛假報告罪名,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B(a)條。據政府電話簿資料顯示,郭現任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緊急應變及資訊處風險傳達及整體籌劃組高級政務主任。
廉署表示,被告在案發時是高級政務主任,在民政事務總署西貢民政事務處擔任民政事務助理專員,而民政事務專員是其上司。據知,被舉報的「時任」上司是前任西貢民政事務專員蕭慕蓮。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知而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訛稱時任西貢民政事務專員曾接受一名項目經理提供的利益,作為在違反該項目經理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按月)僱傭合約條款的情況下,容許該項目經理逢星期一及星期三早上缺勤的報酬。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四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廉署指,民政事務總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據政府過去資料顯示,蕭慕蓮於二〇一一年十二月起出任西貢民政事務專員,至一七年十月。她之前擔任香港駐多倫多經濟貿易辦事處處長,在她三年半任期完結前,新上任經貿辦副處長是郭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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