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醫生強姦兩幼女案再審 維持原一審判囚8年
湖南永州醫生強姦兩名幼女一案,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14日)再審。判決撤銷本院原二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維持原一審對被告人劉胄赟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再審認為,劉胄赟強姦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劉胄赟姦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二人,對其中一人姦淫多次,應以強姦罪從重處罰。原一審判決以強姦罪判處劉胄赟有期徒刑8年適當,原二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6年不當,故依法予以糾正。
1992年出生的劉胄赟為永州市藍山縣某鎮衛生院的內科醫生。據檢察機關指控,2023年8月,劉胄赟與女孩來某某(2009年10月出生)在網上認識。當年9月21日,劉胄赟駕車從藍山縣來到江華縣,在當地某酒店與來某某發生了性關係。此外,2022年1月,劉胄赟與女孩廖某某(2010年2月出生)在網上結識為網友。當年8月和次年6月,劉胄赟與廖某某在永州市冷水灘區某酒店先後發生3次性關系。2023年10月,劉胄赟因涉嫌強胄罪被江華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後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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