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走私迷姦藥 獲判管制10個月兼罰款
內媒周五(4日)報道,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宗大學生走私毒品案,被告因購買國家管制精神藥物「三唑侖」,被依走私毒品罪名判處管制10個月,罰款3,000元人民幣(約3,286港元)。
涉案大學生闕某某目前仍在校就讀,去年2月,他透過社交平台加入某迷姦群聊,在明知含三唑侖成分「025」片劑為國家管制藥品的情況下,仍向境外賣家購買10顆。對方從日本偽報品名郵寄至泉州市,闕某某在取貨時被警方逮捕。經鑑定,涉案藥品淨重1.05克,檢出三唑侖成分。
三唑侖屬於一類管制精神藥品,俗稱「迷姦藥」,常被用於犯罪。法院認定闕某某構成走私毒品罪,鑑於他認罪認罰,遂作出上述判決,現已生效。廈門中院強調,將持續嚴厲打擊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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