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跟團遊猝死 旅遊社擅加行程判賠35萬人民幣
隨着內地銀髮旅遊市場持續發展,長者跟團出遊的安全問題也愈受關注。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宗長者跟團遊猝死糾紛案件,裁定旅遊公司需承擔次要責任,賠償35萬多元人民幣(約39.5萬港元)。
2024年7月,年逾六旬的江姓男子與親友一同報名旅遊公司的北京5天團。行程首日晚上,導遊短訊通知次日凌晨4時15分集合前往八達嶺長城。翌日,江男一行凌晨出發,爬長城時已顯疲憊,同行家屬勸其休息,江男仍堅持繼續行程。當日行程原計劃只包含長城與奧林匹克公園,導遊卻臨時在車上通知增加觀看自費演出和遊覽天壇公園。
行程第三日凌晨3時15分,團隊集合前往旅遊景點,期間江男因身體不適在路邊暈倒,經搶救不治離世。搶救紀錄顯示其存在高血壓病史,初步診斷為呼吸心跳驟停,高血壓。家屬認為旅行社擅自增加行程、高強度安排及未盡救助義務導致悲劇,提告到法院索賠。旅遊公司則辯稱江大爺是因自身疾病猝死,且未告知病史,故不應承擔責任。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