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調整電動車牌費架構 改以額定功率分5層計算
運輸及物流局下周五將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交代多項調整收費的建議,包括調整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架構,建議不再以車輛淨重計算牌費,改以「額定功率」(rated power),分5個層級計算,分3年落實。
當局解釋,現時以車輛淨重計算電動車牌費,平均每年約1100元,與燃油車按引擎汽缸容量計算,平均每年7500元牌費相差近6倍;隨著電動車技術進步,電池重量和體積越來越輕巧,令電動車在淨重大致相若的情況下,性能不斷提升,因此以淨重計牌費,未必全面反映車價。局方相信,改用「額定功率」計算,更能配合科技發展,亦與現時收取燃油私家車牌費的安排相符,各自收費標準均代表車輛馬力。
政府又指,新加坡、意大利和西班牙等都有類似做法,相信今次調整能與國際接軌;而在新架構下,電動車牌費仍低於燃油車,相信電動車仍具一定吸引力。